政工师系列教授级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
1量化评价要素
1.1量化评价要素包括获奖成果、荣誉称号、年度考核、论文专著、政工工作年限、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业绩贡献等9项,其中获奖成果、荣誉称号、年度考核、论文专著、政工工作年限5项要素由高评会办公室根据参评材料和论文评阅结果进行量化计分,由专业组专家复核;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业绩贡献4项要素由专业
组专家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
1.2量化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获奖成果、荣誉称号、年度考核、论文专著、政工工作年限5项要素占40分,理
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业绩贡献4项要素占60分。
表1评价要素及分值权重
分类
评价要素
分值权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