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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范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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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序号 部门 工作职责 1 县委组织部 1. 负责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的运用,将“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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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

序号

部门

工作职责

1

县委组织部

1. 负责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的运用,将“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2. 加强生态环境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2

县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统筹协调“无废武山''宣传推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科学合理引导社会舆论。

3

县发展改革局

1. 负责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化解涉固体废物产生的行业过剩产能,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培育壮大新动能。

2. 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产业政策,涉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项目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要求。

3. 负责组织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立产品类固体废物逆向回收体系。

4. 负责会同生态环境局纟且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将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5. 负责将涉及无废城市相关建设项目纳入年度投资计划。

4

县教育局

1. 负责组织创建“无废学校

2. 负责教育机构实验室废物的产生、贮存、收集、处置等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3. 负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中小学和高等教育教学内容,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和社会实践,宣传“无废城市"理念。

5

县科技局

1. 负责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通过科技计划予以重点支持,推动固体废物领域绿色技术创新。

2. 负责推广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和污染防治适用技术。

3. 负责实验室废物的产生、贮存、收集、处置等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序号

部门

工作职责

6

县工信局

1. 负责组织创建"无废工业园区

2.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促进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拟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政策。

3. 负责组织开展绿色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建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4. 魚责组织推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7

县公安局

负责依法侦查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依法查处涉嫌生态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以及阻碍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8

县司法局

1. 负责初审登记、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

2. 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工作,对因生态环境损害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纠纷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

3. 负责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

9

县财政局

1. 负责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经费。

2.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并实施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

3. 负责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

4. 负责组织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10

县自然资源局

1. 负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2. 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

3. 负责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4. 负责基于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

11

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1. 负责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3.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 负责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建设项目、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 魚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序号

部门

工作职责

12

县住建局

1. 负贵组织创建“无废工地”。

2. 指导开展城市节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作。

3. 负责行使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 负责指导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镇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

5. 负责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

6. 指导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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